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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立公正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111學年度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招生簡章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2月10日北市教特字第
1113002072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重要訊息摘述如下:
(一)報名資格(須符合以下3項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中學畢業或具同等學力學
生。
2、應屆畢業生(110學年度畢業)不受年齡限制,非應屆
國民中學畢業生年齡21足歲以內(民國90年8月1日以
後出生)且未具高級中學學籍者。
3、持有效期限內之聽覺障礙身心障礙證明或直轄市、各
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證
明。
(二)報名日期:
1、郵寄報名:即日起至111年3月4日(星期五)止(以郵
戳為憑)。
2、現場報名:111年3月2日(星期三)至3月4日(星期
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聽資中心報名。
(三)安置結果公告: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前。
(四)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件掛號郵寄「10371臺北市大同區
重慶北路3段320號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
心」(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前開地點。
三、旨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tmd.tp.edu.tw/rchi/)或臺北市立啟聰學
校網站(http://www.tmd.tp.edu.tw/)下載運用。
四、倘對本安置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承辦人游儲毓教師,電話02-25924446轉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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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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