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屏東縣立公正國民中學

公告彙整

公告教育部宣導事項:「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請家長留意保障自身權益。

{{ $t('FEZ002') }} 教務處|

教育部來函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5次會議紀錄裁示事項,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導教材多以學齡階段學生(童)為對象提供之升學導向相關商品及服務,為導正交易秩序,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於教育部研擬「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劃期間,透過學校體系加強教育宣導:「家長於消費購買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前,應請留意相關購買權益(如費用金額、給付方式、教材費用包括之項目、不包括之項目、數位教材使用期限)之合理性等,另除約定項目外,業者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收取費用」
 



{{ $t('FEZ003') }} 1657-07-18

{{ $t('FEZ004') }} 2022-07-06|

{{ $t('FEZ005') }}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