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報名資格如下:
(一)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二)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三)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2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參與培訓教師於111年8月29日上午9時至9月15日16時止,逕洽教學組報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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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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