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甄選對象:
1、公、私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含協同教學之教育人員、代理教師、兼代課教師或實習教師。
2、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參與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二)收件方式:請各校於113年8月9日(星期五)前,函送縣府教育處國民教育科承辦人收,俾利辦理薦報作業。
(三)評選方式:由教育部召開決選會議評選出優良教案。
(四)獎勵:
1、獎項:預計入選22名(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2、獲選人員:頒贈入選優良教案教師每人教育部獎狀乙幀,並由教育部函請任職學校敘獎;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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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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