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營養午餐|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修正「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一案,請廣為宣導與運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於113年7月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76800號函,函轉食藥署發布之旨揭手冊,請各校加強宣導及利用,食藥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
<(一)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
<(二)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並酌修相關文字。
<(三)酌修文字(含英譯)及用詞,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
<三、檢附旨揭修正手冊如附件,請貴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宣導,請其多加運用,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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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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