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屏東縣童軍會114年11月4日(114)屏童理字第114074號 函辦理。
二、活動目的為落實童軍榮譽制度,培養童軍正當休閒活動, 促進童軍多元興趣之發展,並為探索職涯做規劃。
三、活動日期及地點:115年1月4日(星期日)假本縣鶴聲國小辦 理。
四、參加對象為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含社區團)學生。
五、本府同意核予縣屬學校教師擔任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公假 登記,並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核實給予補休一日,惟課務 請自行調整,非縣屬學校惠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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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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