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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115年屏東縣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相關轉介單及篩檢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5年5月11日屏衛心字第1158011991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連續性照護服務為目標的服務模式,針對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進行精神醫療評估、緊急處置及提供社區外展照護,個案若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及非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個案管理服務對象即可轉介:
(一)第1類:網絡轉介或社區民眾通知之疑似精神病個案,經評估需精神醫療處置者(由網絡人員轉介)。
(二)第2類:疑似精神病人被護送就醫未住院者(由醫療機構轉介)。
三、倘貴校有個案須轉介旨揭計畫,請配合轉介事項如下:
(一)須填寫「疑似精神病人個案轉介及回覆單」、「(疑似)精神病患之自傷/傷人危險性簡易篩檢表」,並傳真本局內埔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傳真號碼:7799980)。
(二)轉介人員請務必偕同本局心理衛生人員及承辦機構訪視,以利有效提供醫療服務。
(三)相關表單請至「衛生局網站/業務資訊/心理衛生與毒品防制/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精神疾病防治/照護服務」自行下載,(網址:https://www.ptshb.gov.tw/News_Content.aspx?n=5DDB30C62B8650C9&sms=A5CCAE60A6E6CF2B&s=96F1B6E3E9D4B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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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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